浙江台州市政府联合倡导禁捕海洋生物幼体资源

发布时间: 2012-03-19 阅读点击:80

  近年来,浙江省部分帆式张网作业渔船通过在捕捞渔网的囊网中加设密眼籿网进行捕捞,特别是在春季大量滤捕以“虾籽”为主的海洋生物幼体资源,这种竭泽而渔式的捕捞行为,不仅对海洋渔业资源与海洋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也与捕捞渔民自身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严重背道而驰,是一种酷渔滥捕的违法行为。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严肃性,促进海洋渔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渔民的利益,3月1日,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倡导下,台州市、宁波市、舟山市人民政府和省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捕捞海洋生物幼体资源的联合通告》。《通告》希望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渔业法》,杜绝禁止使用违禁渔具,并要求各收购加工单位,自觉拒收海洋幼体渔获物,共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3月15日至4月30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以查处帆式张网作业渔船在捕捞渔网的囊网中加设密眼籿网为主违法捕捞海洋生物幼体资源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经宣传教育后仍然违法生产的捕捞渔船,以及收购和加工违法渔货物的单位,将按照渔业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重罚。

来源: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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