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1-06 阅读点击:230

 浙科协发〔201169

 

 

 

关于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科协

软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科协“八大”和省科协“九大”工作部署,以及加强决策咨询、推进科技思想库建设的有关要求,省科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委托研究课题和接受公开申报的选题指南,将在申报、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的省内外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研究条件

2. 各申报单位拟定的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通过省级学会、市级科协或建有科协基层组织的高校院所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承担省科协课题未完成的,不得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题目原则上限定在《2012年省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本次申报的课题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省科协将进行期中检查和结项验收。

2. 申报单位可登录省科协网站:http://www.zast.org.cn在公告栏下载《浙江省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课题组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课题申请单位须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 《申报表》一式2份寄至省科协学会部,同时报送电子稿,不能同时申报的不予受理。电子稿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31,邮寄书面稿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周振军  0571-85107081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通过本学会申报,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考虑资格,学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1-88035953,1375825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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