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2 阅读点击:273

浙科协发〔201164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章程》规定:每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中国科协会员日,全国将统一开展活动,集中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认真组织开展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以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会员意识,弘扬创新文化”为主题,深入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及浙江省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会员日活动,进一步密切学会与会员、科协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增强科协组织对广大会员的凝聚力、感召力,营造为会员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良好氛围,更加鲜明地树立科协组织和科技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20111215日上午,省科协将在杭州举办科技人员座谈会活动,邀请部分优秀科技工作者、第十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有关省级学会代表参加。

  各省级学会、市科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科技工作者需求,在会员日期间,有选择地集中开展以下活动:(1)宣传科协、学会《章程》,浙江省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发展会员队伍;(2)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宣传青年科技英才;(3)走访慰问科技工作者,召开座谈会,征询会员意见建议;(4)关心会员健康,组织联欢联谊活动或文化体育活动;(5)举办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宣讲活动等。

  三、有关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会员日活动。中国科协会员日是科协系统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形式。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要把组织开展好会员日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科协在搞好本级会员日活动的同时,要指导下一级科协和基层组织开展好会员日活动。各省级学会要根据会员特点,强化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为会员服务活动,确保会员日活动在整个科协系统深入广泛地开展。

  2. 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开展会员日活动,要结合本学会、本地区实际,以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为本,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采取灵活多样和科技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把会员日活动办出特色。要以会员参与活动的广泛性、基层科协组织开展会员日活动的覆盖面作为重要衡量指标,讲求质量,注重效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增强科协对科技工作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 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在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体会,可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市科协报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省级学会报送学会部,省科协将择优在有关网站、报刊上宣传推广。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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