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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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各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方案》的要求,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基金会(以下统称学会)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研究决定召开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主要负责人(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驻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系中共党员)一名。
二、地点:之江饭店会议楼一楼中会场。
三、时间:12月16日上午9时整,时间半天。
四、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精神,研究部署省级学会学习实践活动推进方案。请各学会务必指定人员,准时到会。参加人员名单请在13日前报学会部。
2009年12月10日
联系人:胡国军 85107081 叶序友 85107081
张 恒 85107622 黄云菁 85107596
传 真:85107622